一、要領會“農轉城”相關文件精神,準確把握界定條件
若干規定適用于具有本縣戶籍在戶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設用地中農村居民轉為城鎮居民簡稱為“農轉城”人員。在原城關鎮地域內,符合戶籍制度改革和城市建設用地中“農轉城”對象主要有8類約4.5萬余人:
①原城關鎮18個村成建制撤村建居的農村居民。②購買藍印戶口。③在城關地區購商品房入戶。④因婚嫁、隨遷等事項遷城入戶。⑤1998年12月15日前在城關讀書農村戶口中、小學生。⑥城市建設用地需要土地被征用對象(未安排工作)。⑦黃龍水庫和桐柏抽水蓄能等重點工程移民。⑧其他:購買紅本紅印戶口和高山移民等。
二、要認真組織開展調查摸底和政策落實工作
赤城街道“農轉城”人員適用對象量大面廣,同時考慮到時間間隔相對較長,檔案管理環節銜接不暢,這些對做好“農轉城”人員適用對象底數調查工作帶 來一定難度。
基于上述情況,赤城街道安排6個社區的工作人員及相關原經手人員對39個居民區適用“農轉城”人員對象的底數作了認真詳細了解。如臨川社區各居民區居民是在城鎮化進程中,因為城區撤村建居就地轉為城鎮居民的;躍龍社區的黃龍居民區和豐澤社區的松溪居民區的居民因為重點工程移民進城轉為城鎮居民等。必要的調查摸底工作對于下一步加大街道、社區、居民區三級宣傳力度,認真落實好政策提供了積極保障。
三、要嚴格審批程序和做好便民工作
對于赤城街道轄區范圍內被界定為“農轉城”人員夫婦雙方都未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只要符合若干規定第五條中情況之一的適用《浙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有關農村居民的生育政策。赤城街道審批工作不僅面臨著嚴把政策關和便民的實際情況,又要一切本著從群眾實際需要出發盡可能簡化程序。
近日,該街道多次進行調研并召開座談會,得到了縣公安局、縣人勞社保局、縣人口計生局等部門大力支持,對赤城街道“農轉城”人員生育政策審批確定了具體思路。
同時,該街道還落實專人對申請人的各類證明材料和填寫內容進行審核,嚴格實行條件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褚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