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取消鄉鎮低保配套資金
2009-12-05 09:5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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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臺人才網 作者:天臺人才網
根據省委關于“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省級財政補助力度,取消鄉鎮一級的保障資金配套,確保應保盡保,不斷提高保障標準和補助水平”的要求,經縣政府批準,決定從2009年12月1日起取消鄉鎮(街道)的低保配套資金,所需資金由縣財政全額承擔。
據了解,一直以來農村低保所需資金實行財政分級負擔原則,所需資金除省市縣下撥外,剩余部分鄉鎮(街道)一級按比例分擔。但由于個別鄉鎮財政困難,存在農村低保配套資金不能及時到位現象,影響工作的整體進程。
在取消鄉鎮(街道)低保資金配套,實行省市縣三級財政共同負擔的同時,我縣將在年底前開展一次低保對象集中核查,確保低保資金的規范運作。
(邵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