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縣出臺新規解決私自收養子女問題
2009-04-24 17: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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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臺人才網 作者:天臺人才網
2009年4月1日前因被私自收養導致的“黑戶”孩子可以落戶了!近日,縣民政局、公安局、司法局、衛生局、人口計生局聯合出臺了《關于解決縣內公民私自收養子女有關問題的通告》,旨在解決我縣被私自收養子女的“身份”遺留問題,保障未成年人在落戶、入學、繼承等方面的合法權益。
縣民政局社會事務科范翠冬科長介紹,此次集中清理公民私自收養問題主要涉及以下幾種: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前,我縣公民私自收養子女的辦理;1999年4月1日,《收養法》修改決定施行后,我縣公民私自收養的棄嬰(兒童)的辦理;收養棄嬰(兒童)不在本縣撿拾的,收養人需到棄嬰和兒童發現地收養登記機關辦理登記。
“需要強調的是,該意見只是適用于2009年4月1日前私自收養子女的家庭,4月1日后私自收養的不能辦理收養登記,更不可能落戶。”范翠冬表示,在2009年4月1日之后,公民撿拾棄嬰不得自行收養或轉送他人,必須到轄區公安派出所報案,查找不到生父母和其他監護人的一律由公安部門送交縣福利院撫養;不主動報案私自收養或送養的,屬違法行為,民政部門一律不再辦理收養登記。